又有操纵市场大案被曝光!他们俩“栽了”,被罚没1.46亿!

来源:金融界 2021-11-05 12:02

又有操纵市场大案被曝光!

近日,证监会官网更新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两名“80后”控制使用46个账户操纵股票“朗迪集团”,通过连续买卖拉抬价格、对倒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法操纵股价,短短5个月获利4880万元。

对于二人的操纵市场行为,证监会最终处以“没一罚二”,即违法所得4880万元,并处以9761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达到1.46亿元。


(资料图)

来看详情——

5个月获利4880万

首先来复盘,周某和韩某龙操纵“朗迪集团”的过程:

经查,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4月7日。周某、韩某龙控制使用46个证券账户,采取多种手段影响“朗迪集团”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共获利4880万元。

从“朗迪集团”期间股价来看,二人“坐庄”的手法颇有耐心,且操作果断: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月23日为建仓时段,2020年2月3日至2月14日为拉抬时段,2020年2月17日至4月7日为出货时段。操纵期间共计104个交易日,其中有93个交易日进行了交易。

操纵期间,二人账户组竞价买成交3660万股,成交金额5.79亿元,买成交量占全市场成交量超10%的交易日有44天。47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

在2020年2月3日至2月14日拉抬时段内,账户组以不低于市价申买量占该时段账户组同向总申买量平均达71.81%,同期账户组买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平均达25.76%。

在出货阶段,相关账户竞价卖成交3660万股,成交金额6.29亿元,45个交易日卖出成交量排名第一。2020年2月3日至3月13日,账户组持股占流通股比例均在5%以上,最高一度达到7.52%,具有明显的资金优势、持股优势。

操纵手法方面,二人手段颇为典型,主要是依靠盘中连续买卖拉抬价格、对倒交易、虚假申报等,操纵意图明显。

证监会认为,周某、韩某龙的上述行为构成操纵市场。其中,周某组织策划、实施交易,起主要作用;韩某龙在周某的安排下联系借用账户、签订配资协议、具体对接交易,起次要作用。

合计罚没1.46亿

与以往历次操纵市场大案中的当事人类似,本案当事人亦提出申辩意见,认为相关行为并非操纵股价,所谓具有资金、持股优势及对倒交易、虚假申报等无依据。另外,韩某龙认为,自己并非该案参与人。

对此,证监会认为,周某本人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周某微信群聊天记录均显示,周某有操纵“朗迪集团”的主观意图;根据账户组交易“朗迪集团”的数据,账户组具有持股优势和资金优势,并实施连续买卖、虚假申报和对倒交易等多种方式影响股票价量,造成朗迪集团股价显著偏离市场走势。因此,相关交易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

关于韩某龙是否属于操纵行为共同违法主体,证监会指出,在案证据表明,韩某龙在本案中负责联系借用账户、签订配资协议、具体对接交易等。在周某下达交易指令的微信群里,周某所下达指令明显具有操纵市场意图,韩某龙在明知周某行为系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况下,仍然根据其指令实施帮助行为,应当认定为共同违法主体。

基于此,证监会最终决定,没收周某、韩某龙违法所得4880万元,并处以9761万元罚款,其中对周某处以9273万元罚款,对韩某龙处以488万元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周某、韩某龙二人在资本市场上曾经现身。2017年10月,新三板挂牌公司厚扬控股被周某收购。厚扬控股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及咨询服务,彼时信息披露公告显示,周某持有上海谋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瀚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股权,韩某龙为上海瀚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收购完成后,周某成为厚扬控股的董事长,韩某龙也被选举为董事。2018年2月,厚扬控股更名并变更证券简称为“谊盛股份”,且主营业务变更为长租公寓。今年3月,ST谊盛在新三板终止挂牌。

多起操纵市场大案获公布

近期,证监会陆续公布多份操纵市场的行政处罚。例如,8月2日证监会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案例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当代东方原实际控制人王春芳控制使用75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采取对倒交易等方式操纵当代东方股票价格,最终亏损1.56亿元,并被证监会处以200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近期更新的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显示,5名“80后”控制115个证券账户操纵“凤形股份”股价,最终累计亏损3.04亿元。其中包括市场有名的“华北第一操盘手”李卫卫,不过由于操纵行为并未获利,5人被合计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今年6月,“中国股票博物馆馆长”任良成因控制201个账户操纵16只股票,被证监会开出罚单:没收违法所得约7400万元,并处以2.22亿元的罚款。

今年3月底,证监会通报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其中显示,2023年证监会将围绕全面实行注册制后的市场秩序和生态塑造,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稽查处罚的有机衔接,提升线索发现和案件办理效率,集中力量查办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市场关注、性质恶劣的大要案,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实现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本文源自:中国基金报

关键词:

上一篇: 个人委托理财协议?什么是受托理财?
下一篇:最后一页
为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