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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夏区3+3+1+1企业补贴及购房奖励
1、符合“3+3+1+1”的企业经认定为新引进的总部企业、龙头企业(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创新型企业分别按实缴资本2%、1.5%和1%给予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4000万、2000万、1000万。
2、企业取得项目用地之日起两年内建成投产,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且生产性设备购置、改造和研发费用在25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生产性设备购置、改造和研发投资额的8%的比例予以奖补,补助总额从800万至3000万。
3、对区内符合“3+3+1+1”产业体系的优质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在江夏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每人给予每套15㎡奖励。
注:重点产业“3+3+1+1”产业体系:
以“车、光、康”为主导产业;以“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安防”为重点细分领域;以“预制菜”为特色产业;以“人工智能、元宇宙”为未来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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